代理運輸合同優(yōu)質6篇

時間:2024-07-17 作者:Anonyme 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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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運輸合同優(yōu)質6篇

代理運輸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甲方將 一批鋼結構構件委托乙方進行運輸,并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貨物名稱:鋼結構構件,具體見附表;

二、起止地點:起運地為_____________ ;止地為_____________內;甲方不規(guī)定乙方運輸路線,由乙方自行決定。

三、運價:見附件表;

四、付款:在起運后首次付款預留_____________元保證金,后期運輸按_____________支付。

五、義務責任:

1、甲方義務責任:

①甲方在發(fā)運構件前兩天通知乙方何時派車,并告訴乙方此次運輸何種構件,便于乙方安排相應運輸?shù)能囕v。

②甲方應組織人員和吊車積極協(xié)助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裝車和到目的地后的卸車,裝車后的.構件捆扎由乙方自己負責。

③按約定支付乙方的運費。

④甲方提供乙方辦理超限所需圖紙資料。

⑤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甲方可中止運輸合同。

2、乙方義務責任:

①乙方所派車輛應為合法、合規(guī)車輛,并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執(zhí)照及道路運輸許可證復印件。乙方對車輛進行保養(yǎng),保證車輛運輸狀態(tài)良好、順暢,確保運輸途中自身及構件的安全。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車通知后(電話、短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派相應車輛到禹城裝貨地點。

③乙方應帶足墊木、鋼絲繩、葫蘆等捆扎鎖緊器具,乙方指揮甲方構件的吊放位置,確保從禹城金鼎鋼結構廠到濟陽光大環(huán)保垃圾發(fā)電廠工地的運輸過程中構件安全,甲方只在電廠工地驗收卸車,一旦造成運載的構件變形、損毀乙方應承擔該構件直接材料及生產所需費用并扣除運費_____________元。

④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過路、過橋費,違章罰款及車輛的各種消耗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⑤乙方自己負責在公安、公路管理部門辦理超限準運證明,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若因乙方車輛故障、通行證件原因造成構件被扣留等情況給甲方造成轉運及其它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⑥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不履行約定,應賠償甲方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構件運輸完畢付清運費后失效。發(fā)生爭議可協(xié)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當?shù)厝嗣穹ㄔ浩鹪V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運輸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shù)挠嘘P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運輸、倉儲、代付海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表明甲方訂艙單位及收發(fā)貨人的名稱、電話、傳真及聯(lián)系人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shù)、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期、貨物中英文品名、運費、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因甲方在托運單上的漏填、錯添而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根據報關需要及時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并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lián)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費、內陸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辦費用。上述款項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重新商定后確認;

6、如甲方與船公司有協(xié)議價,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訂艙時,需在書面訂艙單上注明運價及合同號。

7、乙方在開航當日,根據協(xié)議收費標準,向甲方開具單船人民幣費用發(fā)票和海運費發(fā)票。

8、付款條款

經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種方式結算費用:

a、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單;

b、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每月15日將上月應付款項匯付并到乙方帳戶;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條款a方式結算;

c、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在開航后

日內將確認的應付款項匯付乙方帳戶;

如甲方不能按照協(xié)議規(guī)定結清費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甲方所欠費用:

a、延緩交付提單;

b、延緩返退核銷單、退稅單;

c、目的港延緩放貨;

d、停止接受訂艙。

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9、托運貨物為特種貨物或者危險貨物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作詳細說明,未作說明或者說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若船期更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截關前壹天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12、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xié)助甲方盡快收回;

13、甲、乙雙方應分別對各自的過失引起的損失負責。由于第三方責任引起的貨損、貨差等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協(xié)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后處理工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審理;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雙方如無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地址:

電話:

簽字:

乙方蓋章:

地址:

電話:

簽字:

年 月 日

代理運輸合同篇3

簽約地點:

委托人(甲方) :

代理人(乙方):

鑒于:

甲方是一家從事電子產品制造與銷售的出口商及相關設備、原材料的進口商;

乙方是一家具備經營資格和經營能力的、從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貨代;

雙方簽署本合同時,對本合同相關條款的意思已完全清楚和理解,并清楚簽署本合同的法律意義。

為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 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甲方進出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 委托服務事項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為甲方進出口貨物的裝卸短駁、內陸運輸、租船定艙、委托空運、中轉交接、倉儲保管、報關報驗和單證辦理等服務;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條 服務方式和流程

甲方在產生貨運需求時,向乙方發(fā)出詢價,乙方根據甲方詢價內容向甲方反饋船期和價格信息;

甲方選定船期后,向乙方發(fā)出《貨物運輸委托書》,《貨物運輸委托書》將載明該單業(yè)務的貨物名稱、數(shù)量、金額、目的地、運輸期限、運輸方式、運費等相關事項,《貨物運輸委托書》應由雙方蓋章或授權人簽署;

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委托書》后,按照甲方要求進租船和訂艙,并將租船和訂艙結果和相關信息和單據反饋和交付給甲方;

甲方將進出口貨物的相關信息和單據交付乙方,由乙方代為辦理貨物進出口前的報關、報驗、出口核銷等事務;

乙方根據約定的船期安排集裝箱車輛互甲方處或甲方指定位臵裝車并負責在 內陸期間的運輸;

乙方將貨物辦理裝船或裝機,并辦理完成進出口全部審批和備案手續(xù);

甲方將海運費和空運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將貨運提單正本及辦理出口退稅和外匯核銷等所需的相關單證交付甲方;

貨物到達目的地完成交付后,甲方將貨代傭金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運輸方式

根據每一單貨物的情況,由甲方確定每單貨物的實際運輸方式,運輸方式包括公路運輸、鐵路運輸、內河運輸、國際海運、國際空運中的一種或多種,海運原則上采用集裝箱運輸。

第四條 運輸貨物

運輸貨物為包括但不限于:

廣播電視信號接收設備、其附屬設備及其零部件等電子產品;

電子原材料器件;

生產設備;

其它可適運的貨物。

第五條 委托代辦保險

如甲方委托運輸?shù)漠a品需辦理保險,乙方按甲方實際指示的下列方式辦理。

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不包括在運輸費用內。

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包含在運輸費用內。

由甲方辦理保險。

第六條 費用和結算方式

甲方應支付乙方的費用由國際運輸費、內陸運輸費和貨代傭金三部分組成。

運輸費用是指由實際承運的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收取的運費,包括:

海運費用:指整柜、拼箱進出口貨物以海上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后在收到《貨物運輸委托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以美金現(xiàn)匯結算,乙方開出以美金幣值計價的海運費發(fā)票。

空運費用:指進出口貨物以航空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后在收到《貨物運輸委托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空運費發(fā)票。

乙方在在完成租船訂艙后裝船前將運輸費用發(fā)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收到發(fā)票后及時付款。

內陸運輸費是指由乙方提供的自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位臵至貨運港期間的在 內陸的運輸費用。

內陸運輸費按照實際貨物的數(shù)量與運輸距離計算運輸費用,運費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內陸運輸費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fā)票。

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后,乙方將內陸運輸費發(fā)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fā)票后核對無誤后15天內支付。

貨代傭金是指除國際運輸費和內陸運輸費以外的其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裝卸費、倉儲保管費、訂艙費、單證費、安保費、thc、報關報檢費、拖卡費、內裝箱費、文件費、電放費等等。

每單貨代傭金是《貨物運輸委托書》確認金額為準,傭金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貨代傭金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fā)票。

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后,乙方將貨代傭金發(fā)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fā)票后核對無誤后15天內支付。

除以上費用外,甲方沒有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的義務,而不論乙方是否提供了本合同約定之外的額外服務。

第七條 履約保證金

為保障本合同的遵守和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 萬元履約保證金,用于抵扣在承運貨物發(fā)生滅失、毀損或延期時乙方就承擔的賠償金和違約金;

履約保證金可由乙方直接向甲方繳納或由甲方在應付乙方的運費中扣除。

第八條 責任期間和貨物風險的轉移

乙方的責任期間自貨物裝上乙方指定的運輸工具時起,至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貨物到達地交付收貨人時止,貨物在此期間發(fā)生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或實際承運人承擔。

自甲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乙方運輸時,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乙方,自乙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后,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甲方或貨物的收貨人。

第九條 資格與能力

乙方應確保具有和維持從事本合同相關業(yè)務的合法資格和能力,也應確保其所委托的轉運人也具備轉運業(yè)務相關的運輸資格和運輸能力。

第十條 裝卸、倉儲和保管

甲方貨物自交付乙方運輸后,乙方應全程負責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的所有裝卸、臨時的倉儲以及貨物的保管;

裝卸、倉儲和保管應以確保貨物安全的方式進行。

乙方憑甲方指定的提貨憑證到甲方指定倉庫提貨,并由甲方負責裝車,乙方應清點裝車貨物及數(shù)量是否與《貨物運輸委托書》記載相符,貨物交付乙方后,發(fā)生貨物不符、數(shù)量缺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單證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有關進出口所需的全部單證,除需甲方親自辦理的除外;

乙方應以合法、最大的謹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則辦理相關單證,不得違法或不合規(guī)辦理;

甲方對相關單證的辦理和轉移有明確指示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指示辦理,甲方未明確指示的,可按習慣或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辦理;

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開具貨運提單,貨運提單正本應直接交付甲方,在未經甲方明確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將提單交付給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人。

乙方代辦的全部單證應完整移交給甲方。

第十二條 變更或取消

甲方在下達《貨物運輸委托書》后、貨物實際裝船前,有權變更或取消訂艙和《貨物運輸委托書》,但由造成的乙方應賠償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的實際損失以及乙方支付給他人的其它費用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

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訂艙后,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變更租船和訂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交付違約造成的對客戶的賠償,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原因導致需變更或取消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另行安排運輸而額外支付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擇優(yōu)選擇貸代的權利;

甲方有變更或取消發(fā)運的權利;

甲方有依法和按約獲得相關單據、證明和文書的權利;

甲方有索賠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甲方有依法提供有關貨物進出口信息及文件的義務;

甲方有依法遵守有關進出口法律法規(guī)的義務;

甲方有核對相關信息和單證的義務;

甲方有按約向乙方支付費用的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乙方有按約獲得運輸費用和傭金的權利;

乙方有拒絕接受貨物運輸委托的權利;

乙方有權代表甲方依法進行報關、報驗及代辦相關進出口單證的權利;

乙方有因甲方違約按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

乙方的義務

乙方有依法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的義務;

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應本著謹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則進行;

乙方有核對裝箱貨物和數(shù)量信息的義務;

乙方有及時通知甲方核對有關信息和單證的義務;

乙方有向甲方移交相關單證、文件和憑證的義務;

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乙方有對貨物進行倉儲和保管的義務;

乙方有不得倒箱的義務;

乙方有向按約甲方賠償損失的義務;

乙方有協(xié)助甲方向實際承運人索賠和向承保人理賠的義務;

乙方有及時報告貨物運輸過程各種信息的義務;

依法或按約應由乙方承攬的其它義務。

第十四條 交付逾期和不能交付

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交付逾期三個自然日以上的,每逾期交付一日,按貨值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貨值總額的3%,乙方能證明屬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由于自然災害、交通或海運事故造成無法準時提貨或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

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不能交付收貨人而導致貨物重運或返運的,由乙方承擔額外產生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五條 索賠

貨物交付乙方運輸后,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貨物損毀或滅失或喪失利用價值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按照貨物原值進行索賠,賠償額度按實際損失額度賠償;貨物投保保險的,貨物實際損失與理賠損失有差額的,乙方賠償差額部分的損失。

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辦理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導致甲方受到國家機關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將貨運提單正本交付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zhàn)爭、國家或當?shù)?政策發(fā)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 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xié)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應當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法達成一致的,由簽約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貨物運輸委托書和費用價格確認單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

代理運輸合同篇4

鑒于甲方和乙方(yifang)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xù),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甲方委托乙方(yifang)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甲乙雙方建立戰(zhàn)略商業(yè)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yōu)惠的價格。

1、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zhí)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運輸時間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shù)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shù)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lián)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2、4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xié)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yè)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fā)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本協(xié)議為甲方商業(yè)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xxx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xxx行支行

賬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zhàn)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1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6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6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yè)、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則提交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qū)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xù)約,協(xié)商一致,另行簽訂續(xù)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代理運輸合同篇5

甲方:

乙方:寧波集發(fā)國際貨運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shù)挠嘘P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運輸、倉儲、代付海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表明甲方訂艙單位及收發(fā)貨人的名稱、電話、傳真及聯(lián)系人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shù)、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期、貨物中英文品名、運費、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因甲方在托運單上的漏填、錯添而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根據報關需要及時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并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lián)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費、內陸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辦費用。上述款項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重新商定后確認;

6.如甲方與船公司有協(xié)議價,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訂艙時,需在書面訂艙單上注明運價及合同號。

7.乙方在開航當日,根據協(xié)議收費標準,向甲方開具單船人民幣費用發(fā)票和海運費發(fā)票。

8.付款條款

經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種方式結算費用:

a.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單;

b.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每月15日將上月應付款項匯付并到乙方帳戶;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條款a方式結算;

c.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在開航后

日內將確認的`應付款項匯付乙方帳戶;

如甲方不能按照協(xié)議規(guī)定結清費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甲方所欠費用:

a.延緩交付提單;

b.延緩返退核銷單、退稅單;

c.目的港延緩放貨;

d.停止接受訂艙。

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9.托運貨物為特種貨物或者危險貨物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作詳細說明,未作說

明或者說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若船期更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

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截關前壹天

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12.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

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xié)助甲方盡快收回;

13.甲、乙雙方應分別對各自的過失引起的損失負責。由于第三方責任引起的貨損、貨

差等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協(xié)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后處理工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審理;本合同的訂立、效

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雙方如無

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

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字:簽字:

年月日

代理運輸合同篇6

甲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乙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shù)挠嘘P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陸運等相關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陸運時,甲方應及時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船名、航次、提單號、場站、件數(shù)、重量、體積、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貨物品名及特別要求。

3、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guī)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應保證貨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檢、海關規(guī)定辦理相應的的報檢、報關事宜。

4、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托運單后,按照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均勻分配運量、嚴禁集中扎堆派車。乙方須保證所承運甲方的貨物安全、完整并按時送達指定港口。

6、乙方須每天早上將當天的運量、箱號、車號、司機聯(lián)系方式、到達乙方工廠的時間,書面提供給甲方,以便及早準備裝箱發(fā)貨。

7、因甲方運量是規(guī)律性的,乙方須早計劃、早部署,盡能白天安排運輸裝箱,避免晚間作業(yè)。

8、費用標準,汽運費( ):元/20squo;(約25噸/20squo;)

上述費用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果沒有政策性或大的費率變動,乙方要保證費用的穩(wěn)定性,否則甲方不接受調整。

9、費用結算:每月1日雙方認證上月所發(fā)生的費用,乙方向甲方開具正規(guī)稅票。甲方收到發(fā)票后,15天內付于乙方費用。

10、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在合同執(zhí)行中如果產生糾紛,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提交仲裁部門。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20xx年 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