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責案例心得體會通用5篇

時間:2024-03-11 作者:Anonyme 心得體會

寫心得體會不是要求真情實感嘛,通過簡略的概括個人的思想,才能將一篇心得寫的出色,下面是范文社小編為您分享的以案說責案例心得體會通用5篇,感謝您的參閱。

以案說責案例心得體會通用5篇

以案說責案例心得體會篇1

一、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堅定的理想信念

毛澤東同志指出:事物發(fā)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內(nèi)部。唯物辯證法認為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nèi)因是變化的根據(jù),外因通過內(nèi)因而起作用。高xx等領導干部自毀前程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jié)果,但其中思想意識的蛻化是內(nèi)因,也是主要原因。他們放松了政治學習,忽視了主觀世界的自我改造,喪失理想信念,必定會被金錢和權力迷失方向,理論上的糊涂就會導致政治上的動搖,政治上的動搖必然失去正確的目標方同,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生活態(tài)度,必然栽跟頭。一個民族需要一種精神力量,一個人需要有一點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難免會被各種誘惑所俘虜。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讓人不重蹈覆轍,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強學習。當前,我們正處在大變革、大調(diào)整、大發(fā)展的時代,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知識更新日益加快。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xiàn),對領導干部的知識水平、理論修養(yǎng)和領導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對社會的深刻變化,我們要抓住機遇,乘勢而上,切實把學習作為自已終身的任務,不斷提高自己的知識積累,不斷優(yōu)化自己的知識結(jié)構。同時,堅定理想和信念,不斷改造自己的主觀世界,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地位觀和權力觀,忠實地源行三個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線,才能立于不敗之地。

二、正確運用手中權力,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

公安機關擔負部分行政審批和行政執(zhí)法職能,又具有維護社會治安和打擊違法犯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身強制權。我們要正確認識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要正確運用手中的權力,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高xx等參加公安初期也是認真履責,扎實工作的,但隨著權力和地位越來越高,周圍的贊揚和吹捧越來越多,他們的頭腦也越來越不清醒,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最終從公安機關的領導干部蛻化變質(zhì)為人民的罪人。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一個人面對各種誘感,最大的敵人是自己,要經(jīng)得住考驗,邁得過關口。權力失去監(jiān)督必然導致腐敗。領導干部作為組織的一員,既有監(jiān)督的權利,也有接受監(jiān)督的義務,自己不論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績,都應首先歸功于黨,歸功于組織,任何人離開了黨的組織,離開了領導集體,離開了人民群眾的交持無成,我們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的大小與為人民服務的責任是密切相聯(lián)的,無論在什么崗位上掌權,用權,都要想人民群眾所想,急人民群眾所急,辦人民群眾所屬,真正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利些,堅定不場地準護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無私無畏地商一切損害群眾權益的現(xiàn)象作斗爭,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加強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以案說責案例心得體會篇2

近期,接連發(fā)生了幾起安全事故,楚雄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6”人身觸電事故,昭通供電局“6?4”惡性誤操作事故,楚雄州電力工業(yè)公司“69”人身觸電事故,曲靖供電局110kv富源變電站“64”人身觸電事故。針對這幾起事故,各級領導、各部門高度重視,對事故通報進行了層層傳達落實,并要求深刻領會,反思深層次原因,落實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曲靖供電局要求在全局員工中開展了“把好安全關,守住生命線”為主題的安全大討論活動。

我在學習了事故通報后,心里非常震動,進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這些事故為什么會發(fā)生呢?是人的原因還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經(jīng)過這么多年的發(fā)展,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已非常完善,發(fā)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違章、麻痹、不負責任”的具體體現(xiàn)。

“違章、麻痹、不負責任”充分詮釋了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斑`章”就是不按規(guī)章制度,不按操作規(guī)程來做事,憑自己的個人主觀意識來做事,久而久之就變成了習慣性違章;“麻痹”則是進一步違章,未認真分析工作過程中的所有環(huán)節(jié),不認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規(guī)程,總認為自己這么做沒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對的,圖方便、圖省事,從而導致了事故的發(fā)生;“不負責任”就表現(xiàn)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負責任,監(jiān)督上的不負責任,具體工作者的不負責任,即管理不到位、監(jiān)督不到位、執(zhí)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講,為什么還會出安全事故呢?“違章、麻痹、不負責任”充分體現(xiàn)了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我們有的人思想麻痹,開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識,就進行了違章作業(yè)。這是一種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是對自己,對同事,對領導,對公司的不負責任,更是對家人的不負責任。你有沒有想過,如果因為你的不負責任,導致了安全事故發(fā)生,會給同事、領導、家人帶來多大的傷害,會給公司的財產(chǎn)帶來多大的損失。

所以,我們在工作時,一定要牢記安全,堅決與“違章、麻痹、不負責任”三大安全敵人作斗爭,“常懷責任之心,常行責任之事”做安全生產(chǎn)明白人,認真遵守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強化安全監(jiān)督,不放過任何細節(jié)和小事。安全無小事,用我們認真的責任心來換取持續(xù)的安全無事故。

以案說責案例心得體會篇3

2006年1月,當時66歲的暨南大學附屬廣州復大腫瘤醫(yī)院總院長——徐克成被確診出肝癌,剛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徐克成也難以接受。

但是后來他覺得自己怎么也不能輕易放棄,并積極接受治療。如今15年過去了,81歲的徐克成身體依舊健康,不僅癌癥沒有復發(fā),而且還帶領自己的團隊首創(chuàng)了癌癥冷凍療法,并治愈了許多腫瘤患者。

徐克成在多次公開講話都分享了自己的抗癌心得,以及自己對于癌癥治療的看法,小艾在這里為大家整理了徐教授的3個觀點。

(圖為徐克成)

據(jù)2013年全國腫瘤登記中心的調(diào)查結(jié)果,我國每年癌癥的新發(fā)病例在300萬以上,其中大多數(shù)癌癥的發(fā)病原因與不良飲食有關。

此外,徐克成也分析道,不良的飲食習慣容易引發(fā)消化系統(tǒng)腫瘤、乳腺癌等癌癥。

早前,中國醫(yī)學科學院腫瘤醫(yī)院公布了致癌食物的“黑名單”,腌制、燒烤、熏制、油炸、霉變等食物紛紛上榜。

肉類在燒烤前如果腌制不當,會產(chǎn)生大量亞硝酸鹽,烤焦的肉類和熏制食品都含有強致癌物苯并芘,這些物質(zhì)在空腹時吃會直接觸碰胃粘膜,使人患胃癌的幾率比人群平均率高出約二十倍。霉菌污染的食物會產(chǎn)生黃曲霉菌素,其毒性是砒霜的68倍,比氰化鉀劇毒物還要毒10倍,是目前已知最強的致癌物質(zhì)。

徐克成表示,抗癌怎么吃也是一門學問,關鍵是記住一個字——“雜”,不需要過度忌口,不過也要控制好攝入量。

世界癌癥研究基金將抗癌食物分為三層的金字塔結(jié)構,建議糧谷、薯、豆類以及蔬果、堅果可以攝入35%~40%;魚肉、蛋、奶占18%~20%。

還有燕麥、亞麻或亞麻籽油、卷心菜等都具有抗癌作用,可以適當食用。

說到癌癥治療,很多人患者首先會想到手術,但徐克成表示:“不是所有癌癥患者都適合接受手術?!迸R床數(shù)據(jù)也顯示,只有20%的患者能夠接受手術治療。

中國醫(yī)學科學院腫瘤醫(yī)院內(nèi)科副主任徐兵河表示,對于晚期的癌癥患者而言,如果采用手術容易加重疼痛,使患者更加虛弱,因此醫(yī)治腫瘤不能不能一切了之,需要綜合患者的身體狀況來制定治療方案。

復旦大學肝癌研究所所長湯釗猷介紹說,僅僅切除病灶是難以根治腫瘤的,一刀切很有可能致使腫瘤瘋狂增長,而且由于癌細胞具有游走特性,切除后依舊有復發(fā)的可能。

可見,雖然目前手術是治療癌癥相對有效的根治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適合采用手術醫(yī)治,例如以下5類:

對于無法進行手術的患者,徐克成則建議,可以利用其它傳統(tǒng)技術和高新技術進行綜合治療,例如放射治療、靶向治療、中西醫(yī)結(jié)合等多種方法,具體采取哪一種需要因人、因病而異。

徐克成在患癌期間放棄接受化療,原因是在他從醫(yī)期間,發(fā)現(xiàn)大部分肝癌患者在術后一年或兩年,甚至一兩個月會出現(xiàn)復發(fā)的情況,而且復發(fā)的腫瘤還是成群布滿整個肝臟。

加上他用近十年的時間對4700多例關于膽管細胞性肝癌的上千篇論文進行研究,得出了結(jié)論:“術后輔助性化療或放療對肝癌不顯示是有益的?!?/p>

根據(jù)20世紀末世界衛(wèi)生組織基于全球癌癥的治療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只有18%可以通過放療醫(yī)治,且僅5%是可以通過化療醫(yī)治。

不過,客觀地說,這也不能一概而論,對于不同的癌癥患者來說,是否做化療建議根據(jù)三種情況決定:

癌癥的類型對化療效果影響很大,如化療對甲狀腺癌、腦癌、皮膚癌等癌癥治療作用不大,而對白血病、淋巴癌等癌癥的治療效果較好。

對于早期的癌癥患者來說,手術治療是首選的方式;但晚期癌癥患者大多已經(jīng)發(fā)生擴散轉(zhuǎn)移,只能通過化療的方式延長生命期限。

化療對于治療腫瘤有積極意義,但若過度化療很容易導致嚴重副作用。因為化療容易傷及正常細胞,引發(fā)頭暈、惡心、脫發(fā)等副作用,因此免疫力較低的患者不適宜采用化療手段。

總的來說,徐克成教授的觀點讓我們了解,抗癌可從日常飲食習慣上進行,而癌癥治療的方案則需要根據(jù)不同的病人體質(zhì)和不同的病情進行選擇,不能一概而論及盲目跟風。

癌癥是人類健康的一大殺手,抗癌從來不是輕易的事情,需要從根源做起,積極運動、均衡飲食、保持樂觀心態(tài)、選擇合適的治療方式才是正確之舉。#科學真相##向癌癥說不##謠零零計劃#

參考資料:

[1]《腫瘤醫(yī)院公布六大致癌食物,你吃了幾種?》.健康時報.2015-01-04

[2]《抗癌食物也有金字塔》.健康時報.2017-03-10

[3]《癌癥晚期動手術需謹慎》.中國新聞網(wǎng).20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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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責案例心得體會篇4

我很高興我沒有錯過這個關于建筑安全的研究。從建筑施工中各種安全事故的視頻和新聞中,我進一步加深了在建筑施工中多休息的想法。安全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但我們千萬不要因為經(jīng)常被提及而感到厭煩。這個話題應該是永遠的,我們一點都不能放松,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只有一次生命,所以要注意安全。

就像我們工地大門口的標語“快樂上班,安全回家”一樣,施工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高樓、各種大型設備、高空不慎墜物,都是對我們安全的威脅,必須引起重視。施工過程中注意安全是大家經(jīng)常提到的話題。但是在工作中,我們經(jīng)常會因為時間的關系而放松對這次事故的關注,覺得沒見過就不關注開頭,很危險。這段時間我沒有關注這個區(qū)域。很高興這次的建筑安全學習會讓我清醒了。這段時間我忽略了安全問題,思想松懈。這在我們的建筑施工中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幸運的是,我參加了這項研究,否則如果將來有什么難以想象的危險,我會后悔的。

安全事故對一個家庭和公司來說都是巨大的損失??赡芄局惶澚艘稽c錢,但對一個家庭來說是相對的傷害,更嚴重。因此,建筑安全必須得到重視。施工中,不僅公司要加強監(jiān)督,不定期檢查,施工人員自身也要有安全的意思。不管公司有沒有檢查,他們進入施工現(xiàn)場都必須帶安全帽。如果他們不穿,就不能進入現(xiàn)場。在施工過程中,他們還必須檢查施工設備,安全繩是否牢固,施工機械是否完好,自己的施工場地下是否有人等等。

我們每個人在施工中都必須遵守施工隊的各種規(guī)定,不能有任何松懈的思想。同時一定要有很強的思想認識,注意安全。同時,當其他工人不注意的時候,我們應該提醒他們。如果對方不在乎,我們也可以向施工隊安全員舉報。這不是又一次告密,是對自己安全負責的表現(xiàn)!

以案說責案例心得體會篇5

債權法參考案例

hypo 甲為一老中醫(yī),自己開有一家診所。乙為一家大醫(yī)院,與甲簽訂雇用合同,除約定薪金外,并約定甲受雇于乙期間不得再開診所。

hypo 甲、乙各有一塊魚池,彼此毗鄰。甲之魚池地勢較高,水較淺;乙之魚池地勢較低,水較深。因天降大雨,兩魚池中間的隔壩被沖垮,甲池中之魚大部進入乙之魚池。hypo 甲之鄰居乙外出打工久未回家,其房屋因連遭暴風雨襲擊,損壞嚴重,乙乃雇人幫其維修,花去維修費2000元。

hypo 甲開車不慎將乙撞傷,致乙花去醫(yī)藥費3000元。hypo 甲之雨傘丟失,被乙拾得。q:上述五種不同法律事實,分別會導致何種具體的法律效果?這些法律效果有何共同之處?

王某在某車站購買了回家的車票一張,車票上只注明了車次,沒有注明開車時間。王詢問售票員,售票員讓其自己查看客車時刻表,客車時刻表上注明該車下午3:00發(fā)車。但車站在3:00通知乘客該車將晚點,具體發(fā)車時間難以確定,乘客需要等待。下午4:30,該車仍不能發(fā)車,車站亦不能確定具體發(fā)車時間。王遂到車站附近一餐館吃飯。4:50王某返回時,發(fā)現(xiàn)該車已經(jīng)離開。王找車站交涉,車站稱已告知乘客等待,王某擅自離開,對造成的后果應自行負責。由于該車是當天回王某所在地的最后一趟車,王某因擔心第二天上班遲到影響工作,遂租了一輛車回家,花去兩百元。q: 王某的損失應由誰負責?理由是什么?

hypo

甲、乙是鄰居,共同向丙購買雛雞1000只,每只1元,約定3個月后付款。甲、乙各分得雛雞500只。當丙3個月后討要貨款時,甲、乙均稱雛雞體質(zhì)太差,已經(jīng)死亡過半為由,拒絕付款。

q: 丙應分別向甲、乙討還貨款,還是可連帶的向甲、乙討還?

hypo 甲乙在一公共汽車站逗鬧,甲將一候車老人丙撞到,摔成骨折,花去醫(yī)藥費等共4000元。丙要求甲、乙賠償時,甲稱自己只應賠償一半損失即2000元,另一半應由乙賠償;而乙則稱自己并未撞傷丙,拒絕賠償。q: 本案應如何處理? hypo 甲婚前向乙借款1萬元,約定婚后償還。甲婚后第三年乙討要該款未果,遂訴至法院。甲則以時效已過為抗辯。q: 甲的抗辯能否成立? hypo

甲、乙約定由乙供應甲一批柴油,柴油標號為0號或10 號。乙在約定期限內(nèi)將0號柴油交付甲,但因當?shù)貧鉁伢E降,0號柴油無法使用,甲遂要求乙改交10號柴油,或者退貨,遂生糾紛。

q: 甲的要求在法律上能否成立?為什么?

hypo 在中,設乙在合同簽訂后通知甲,其將交付10號柴油,甲表示同意。后因乙儲藏10號柴油的油罐起火爆炸,無10號柴油可交,乙要求向甲交付0號柴油。甲以當?shù)貧鉁叵陆担?號柴油無法使用為由拒絕接受,并要求乙承擔違約責任。q: 甲在法律上有無理由拒絕接受0號柴油?

hypo 甲到乙自行車行選購了一輛鳳凰牌自行車,價款為450元。甲因當天只帶了200元,遂將該200元交給車行,約定次日將余款250元交齊后取車。但該車當晚在車行被盜。次日甲來取車時,車行無車可交。甲要求車行退款,車行則稱該車所有權已在前日轉(zhuǎn)移甲某,車行只是代為保管,且車行在保管上并無過失,甲不僅不能要求退款,還應補交欠款250元。遂生糾紛。

q: 本案應如何處理?

(參閱臺灣民法第200條、《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第67條第2款、《美國統(tǒng)一商法典》2-501(1)b)

hypo 在中,設甲乙共同向丙訂購雛雞,各分500只,甲已付款而乙未付款。q: 丙得否援引同時履行抗辯?

hypo 某居民樓住戶與暖氣供應公司之間有供暖合同,但部分住戶因?qū)ε瘹夤镜姆沼幸庖姸唇慌瘹赓M,暖氣公司停止向整棟樓供暖。q: 暖氣公司停止供暖在法律上有無正當理由?

hypo 在hypo 中,設暖氣公司是分別與各住戶簽訂供暖合同,而不是與整棟居民樓全體住戶作為一方簽訂供暖合同?,F(xiàn)因部分住戶未交暖氣費,暖氣公司對整棟樓停止供暖。q: 1.暖氣公司停止供暖在法律上有無正當理由?

2.本案與hypo 有何區(qū)別?這種區(qū)別對案件的處理有何影響?

hypo 甲企業(yè)與乙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由乙給甲貸款1000萬,丙商業(yè)集團作為連 帶責任保證人。后甲因為經(jīng)營上的原因希望向銀行提前還款并降低利率。經(jīng)協(xié) 商,甲償還了部分借款,甲乙重新簽訂了借款合同,將借款期限縮短為3個月,利率也作了調(diào)整。當甲未能償還余款,乙要求丙承擔保證責任時,丙以甲乙變 更合同條款未經(jīng)其書面同意為由,拒絕承擔保證責任。q: 丙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理由能否成立?

hypo 甲公司向銀行貸款1000萬元,乙建筑公司下屬的第六公司(丙公 司)與銀行簽訂保證合同,約定由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到期未能還 款,銀行要求丙承擔保證責任。經(jīng)查,丙乃乙之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 資格。

q: 本案應如何處理?

參閱《擔保法》及《解釋》對保證人資格的規(guī)定:《擔保法》第5 條第2款、第7-10條、第29條;《擔保法解釋》第17、18條。

hypo 甲乙分別為債權人和債務人,丙為一般保證人并作為保證人在合同上簽了字。合同未約定保證期間。乙所欠甲之債務于1999年12月31日到期,甲于2000年6月30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于2000年9月30日做出判決,判令乙清償債務,乙未上訴,也未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債權人甲此后也未向保證人丙提出承擔保證責任的請求。q1: 保證人丙的保證責任將于下列那一日期終止?

年6月30日 年12月31日 年3月31日 年4月15日 年10月15日

q2: 如果債權人甲以訴訟和仲裁以外的方式向債務人乙主張了權利,丙的保證責任何時終止?

q3: 如果債權人沒有起訴主債務人,而是直接起訴保證人,結(jié)果將會如何? q4: 如果債權人甲起訴后未能從債務人乙處獲得充分清償,隨后以訴訟和仲裁以外的方式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結(jié)果將會如何?

hypo 甲向乙借款12萬元,丙、丁、戊為連帶保證人。借款期屆滿,甲無力償還債務,丙代為償還了12萬元。對此,丙可以取得下列哪些權利? a.可以請求甲賠償12萬元

b.可以請求丁、戊償還各自應負擔的4萬元

c.可以先請求甲償還,不足部分再請求丁、戊償還

d.可以請求丁、戊各償還4萬元,并可同時請求甲償還4萬元 hypo 甲向銀行取款時,銀行工作人員因點鈔失誤多付1萬元。甲以該1萬元作本錢經(jīng)商,獲利5千元,其中2千元為其勞務管理費成本。一個月后銀行發(fā)現(xiàn)此事,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

q: 下列有關該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甲無需返還,因系銀行自身失誤所致 b.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

c.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同時還應返還一個月的利息

d.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同時還應返還一個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潤

(參閱《通則解釋》第131條)

hypo 甲因病住院,其所種植的西瓜大約5萬公斤已經(jīng)成熟而無人料理。鄰居乙在未通知甲的情況下,雇人將西瓜搶收后堆放在甲的露天大院中,花費大約500元。乙為搶收甲的西瓜而延誤了搶收自己的西瓜,損失約1500元。由于乙搶收甲的西瓜后未及時采取防護措施,致使甲的西瓜遭受日曬雨淋。乙因忙于出售自己的西瓜而未能及時出售甲的西瓜,致使甲的西瓜部分變質(zhì)腐亂,后銷售所得僅為6000元。甲病愈出院后,認為乙將自己的西瓜采收后未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而致?lián)p害發(fā)生,屬于侵權行為,應賠償其損失。乙則認為自己的行為屬于無因管理,要求甲支付500元管理費并賠償自己的損失1500元。q: 本案應如何處理?

hypo 甲的機器上的一只曲軸斷裂,請乙(運輸公司)將該曲軸運送到某工廠仿制一只新的,甲告知乙此事比較緊急,但未告知乙沒有該曲軸甲的工廠就不能開工。因為乙的疏忽,運送耽誤了時間,甲的停業(yè)時間因此延長了幾天,使甲遭受了較大損失。甲要求乙賠償因乙的拖延而使其失去的利潤。

q: 甲的請求應否予以支持?為什么?

hypo 某貿(mào)易公司與某紡織廠簽訂一份羊毛購銷合同,約定由貿(mào)易公司向紡織廠供應羊毛50噸。合同簽訂后,紡織廠決定將此合同中的30 噸羊毛投入生產(chǎn),另20噸與另一服裝廠簽訂了轉(zhuǎn)賣合同。后貿(mào)易公司違約,致使紡織廠無法按時生產(chǎn),損失100萬元,且使其喪失了轉(zhuǎn)賣合同可獲取的利潤10萬元。紡織廠起訴要求貿(mào)易公司賠償110萬元損失。q: 紡織廠的請求應否得到支持?

hypo 甲與乙約定,由甲自負路費赴乙所在地授課,時間一天,報酬2000元。出行前,甲被丙所駕之車撞傷,花去醫(yī)療費等計5000元。q: 甲得請求丙賠償?shù)臄?shù)額如何確定?

hypo 甲被一肇事車輛撞成重傷,肇事司機駕車逃逸。甲被路人送至醫(yī)院救治,但因家中貧困,無力支付高額醫(yī)療費用。此事經(jīng)媒體報道后,社會各界向甲捐款達5萬元,而甲在醫(yī)院治療所花各項費用總計為萬元。后肇事司機被抓獲。q: 甲是否仍有權向肇事司機請求賠償?理由?

hypo 甲駕車將乙撞傷后逃逸,丙見乙傷勢嚴重,主動前往救助,但因天黑下雨路滑,丙在救助乙的過程中跌倒,造成骨折。乙妻目睹乙之慘狀,精神受到極大刺激,夜晚常在惡夢中驚醒,不久即患上神經(jīng)衰弱。乙受傷住院期間其名貴手表被盜。因醫(yī)療過失,乙病情加重,后經(jīng)全面體檢,又發(fā)現(xiàn)已罹患腦瘤,被迫提前退休。乙出院后情緒極度低落,自殺身亡。q: 甲應對以下哪些損害負責?

a.為尋找甲而支出之調(diào)查費 b.丙之損傷

c.乙妻之精神損害 d.乙手表被盜之損失

e.乙因醫(yī)療過失而致病情加重之損害 f.乙被迫提前退休所產(chǎn)生之損失 g.乙自殺之損害

甲駕車正常直行,乙駕車從自己單位內(nèi)行駛,撞傷甲車前部。幾乎與此同時,另一駕車人丙駕車右拐欲進入乙所在單位,撞傷甲車尾部。甲車前部被撞花去修理費5000元,尾部被撞花去修理費2000元。

q:乙、丙對甲車被撞之損害所應負的責任,應如何負責?

甲乙均為公交車駕駛員,其運營路線相同。一日,甲乙為爭搶客源,駕車你追我趕,在馬路上高速行駛,將正從人行道正常穿越馬路的行為人丙夾死。q:甲乙對丙之死亡應如何負責?

甲乙均有意謀殺丙,乃分別投毒于丙之茶杯中,致丙死亡,但甲乙事前并無通謀。假設

1.甲乙各自所投藥量均足致丙死亡;

2.甲乙各自所投藥量分別均不足以致丙死亡,但兩人所藥量加在一起則足以致丙死亡。 q:上述兩種情況下甲乙對丙之死亡應如何負責?

甲乙合謀并分工由甲搶劫丙,乙搶劫丁,兩人均按計劃分別實施搶劫。q:對丙丁之損害,甲乙應如何負責?

hypo

受害人徐某和同事站在單位的門口看某公寓的居民放煙花(徐某單位門口離該公寓約20米遠),突然發(fā)現(xiàn)有煙花向自己飛來,還沒來得及反應,就發(fā)現(xiàn)有東西砸在自己鼻子上。徐某本能地握住鼻子,再攤開手時,已是滿手鮮血。經(jīng)醫(yī)院檢查,診斷為:“鼻骨上段完全性橫性骨折”,徐某為此花去醫(yī)療費近千元。經(jīng)查,該公寓當日放煙花的居民多達四五十人,無法辨別是誰家的爆竹炸傷了徐某。

q: 徐某是否有什么辦法使其所受損害得到賠償?

hypo

甲乙素不相識,其分別從不同的方向向同一房屋放火,將該房屋燒毀。假定

1.勘驗結(jié)果表明,如果不存在另一把火,每把火都足以將整棟房屋燒毀。甲乙放的火實際各燒毀了房屋的一半;

2.勘驗結(jié)果表明,如果不存在另一把火,每把火都足以將整棟房屋燒毀。但無法確定甲乙各自放的火實際燒毀房屋的比例;

3.勘驗結(jié)果表明,單獨一把火并不足以燒毀整棟房屋,甲乙放的火實際各燒毀了房屋的一半,從而導致整棟房屋被燒毀;

4.勘驗結(jié)果表明,單獨一把火并不足以燒毀整棟房屋,是兩把火的結(jié)合導致整棟房屋被燒毀,但無法確定甲乙各自放的火實際燒毀房屋的比例;

5.無法確定甲乙各自放的火是否單獨即足以燒毀整棟房屋,但可以確定其實際各燒毀了房屋的一半;

6.無法確定甲乙各自放的火是否單獨即足以燒毀整棟房屋,也無法確定其實際燒毀房屋的比例。

q:在上述各種情形中,甲乙分別應如何承擔責任? hypo 公安人員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在楊某的菜地上與犯罪嫌疑人展開搏斗,致使楊的蔬菜被踏壞一大片。事后,楊某要求公安機關對此損失予以賠償。

q: 楊的請求在法律上能否得到支持?如不能,請說明理由。如能夠,如何適用法律?

hypo

甲為一劇場經(jīng)營者,乙為演員。甲乙訂立一份合同,約定由乙在甲的劇場演出三個月,在此期間乙不得到其他劇場演出。第三人丙明知這一合同的存在,但誘使該演員違反合同,不到甲的劇場演出。

q: 甲能否向丙主張損害賠償?

hypo

乙為甲之債務人,因欠甲之債務久未清償,被甲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生效后,乙拒不履行,被法院拘留。但在執(zhí)行過程中,因少數(shù)執(zhí)行人員行為簡單粗暴,使乙腰椎骨折。乙因受傷無法管理企業(yè),其企業(yè)隨后倒閉,乙更無錢還債。甲轉(zhuǎn)而起訴該法院,稱其因執(zhí)行行為導致乙身體受傷,企業(yè)倒閉,無錢還款,要求法院承擔賠償責任。q: 甲的訴訟請求是否有理?

hypo

甲與乙均為某村村民,甲因在城里購置了房產(chǎn),遂將其在農(nóng)村的房屋賣給乙。雙方約定,乙先交定金1000元,房屋所有權即歸乙所有,待全部房款交齊后,甲交付房屋給乙。

同村村民丙因和乙長期不和,遂對甲威逼利誘,慫恿甲撕毀與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將房屋改賣他人。甲因而要求退還乙交付的定金1000元,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乙以甲和丙為被告訴至法院,要求甲履行合同,并要求追究丙的責任。q: 本案應如何處理?

hypo

顧客甲到餐館就餐,顧客乙攜其寵物狗來餐館,并讓其狗與甲桌就餐。甲憤而訴至法院。q1: 甲應以誰為被告? q2: 甲應以什么訴由起訴?

hypo

原告趙c,2005年由當?shù)毓膊块T為其核發(fā)的身份證上,其姓名亦登記為趙c。2006年原告申請換發(fā)二代身份證時,公安部門以其姓名包含英文字母,不符合公安部《姓名登記條例(初稿)》規(guī)定為由,拒絕為其發(fā)放以趙c為姓名的身份證。原告訴至法院,一審勝訴。被告當?shù)毓膊块T不服,提起上訴。q: 本案應如何處理?

hypo

湖南王躍文是暢銷書《國畫》的作者,國家一級作家,在全國享有較高知名度。2004年,湖南王躍文發(fā)現(xiàn)某書市上正銷售一本北京華齡出版社出版的署名“王躍文”的新書《國風》,并打出“《國畫》之后看《國風》”的口號,大張旗鼓對外征訂。該書在封三內(nèi)側(cè)以極小的文字注明:王躍文,38歲,河北遵化人氏,職業(yè)作家,發(fā)表作品近百萬字。

經(jīng)查,《國風》作者王躍文原名王立三,小學文化,是個做煤炭生意的農(nóng)民。2004年,王立三在湖南書商楊某的授意下,改名王躍文,并按規(guī)定在當?shù)刂匦罗k理了身份證。此后,楊某利用河北王躍文的身份證,找到華齡出版社出版了署名“王躍文”的《國風》。湖南王躍文以河北王躍文和華齡出版社為被告訴至法院。

q: 被告是否侵害了原告的權利?如果是,侵害的是何種權利?

長沙一女教師王朔,于2003年推出“著名作家王朔《不想上床》”。q:長沙王朔是否侵犯了北京王朔的姓名權?

hypo

某電信局在登記電話用戶姓名和電話號碼時,將某一用戶的姓名登記錯誤,并發(fā)布在電話號碼簿上,雖經(jīng)該用戶多次交涉,電信局一直未予改正。q:電信局是否侵犯該用戶的姓名權?

陳甲、陳乙與陳丙系親兄弟,陳丙為老大。2000年陳父去世后,陳丙夫婦提出將陳父骨灰盒安葬在附近的綠化帶中,遭陳甲、陳乙以及眾親友反對,陳丙妻聲稱“你們不聽,以后我們就不管了?!焙箨惛腹腔液幸恢狈旁陉愐壹抑?。2003年陳甲、陳乙及陳丙被告知要動遷,三人明知此事將涉及父親骨灰盒安置之事,卻因兄弟矛盾均未主動與對方協(xié)商。同年8月,在陳丙未參與的情況下,陳甲、陳乙出資為陳父購置一墓地,未將陳丙夫婦姓名刻在墓碑上。陳丙遂訴至法院,以陳甲、陳乙在碑文上故意漏刻其姓名,損害其人格尊嚴和名譽為由請求法院判令陳甲、陳乙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5000元。并要求將原墓碑更換為新墓碑,按照長幼順序?qū)㈥惣?、陳乙以及陳丙夫婦的姓名刻上,原墓碑費用由陳甲、陳乙承擔,新墓碑費用由三人平均分擔。

q1: 陳甲陳乙是否侵害了陳丙的權利?如果是,侵犯的是什么權利? q2: 陳丙的訴訟請求應否得到支持?為什么?